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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人、越南人、泰国人、柬埔寨人通常怎么拿美国绿卡?亲属、就业、庇护和 SIJ 各是什么位置?

国别绿卡路径 · 公开资料专题问答 · 非个案记录

问答墙 / Q&A-12 · 2026-10-20

问题

很多人好奇:韩国人、越南人、泰国人、柬埔寨人,通常是怎样移民美国、拿到绿卡的?除了婚姻、亲属和工作,庇护、难民以及 SIJ(特殊移民青少年身份)在其中是什么位置?

先把几个容易混淆的概念分开

这些国家的人使用的是美国移民法里的不同类别,不是某个国籍专属的「捷径」。一张绿卡可能来自亲属担保、职业移民,也可能来自难民或庇护获批后的身份调整,或者 SIJ 等特殊类别。

来美国的第一步,与最后拿绿卡的依据,不一定是同一件事。 留学生后来由雇主办绿卡,统计上属于职业移民;难民入境后调整身份,属于难民调整;以旅游身份来美后与美国公民真实结婚,最终可能属于公民直系亲属。不能把「先拿什么签证」直接当成绿卡类别。

同样,「社区里现在生活着哪些人」与「某一年新发的绿卡主要是什么类别」也是两套问题。尤其越南和柬埔寨,历史难民移民形成的社区,与今天这些社区通过亲属团聚接来的新移民,应当分开看。

一、先看数据:四个国家的主流路径确实不一样

本次采用美国国土安全部 OHSS 2024 财年《移民统计年鉴》表10,这是本次核查找到的最新适用完整年度表。2024 财年为 2023 年10月1日至2024 年9月30日,不是2026年的即时情况。官方原表

重要口径:表里是「出生国」,不是国籍或族裔。 下文的韩国指韩国(South Korea),不包括朝鲜;泰国出生者也不一定具有泰国国籍。人数包括境外持移民签证入境者和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者,不是当年刚来美的人数。

出生国当年获绿卡总人数美国公民直系亲属亲属优先类别就业类别难民及庇护者调整多元化移民(DV)
韩国15,1006,1204008,5001010
越南39,08016,31017,6704,830800
泰国5,3904,290160490300150
柬埔寨2,9302,1305701302070

这张简表省略了官方「其他」类别:韩国70、越南200、泰国10、柬埔寨0。官方为保护隐私,各格人数四舍五入到最接近的10人,分项可能不等于总计,「0」也不代表未经舍入的绝对零。下列比例用公布人数计算并保留一位小数,都是近似值。

  • 韩国:就业类约56.3%,两类亲属合计约43.2%。 在这个年度,就业类超过亲属类。
  • 越南:亲属类合计约86.9%,就业类约12.4%。 当前新增绿卡的主体是家庭团聚,不是难民或庇护。
  • 泰国:亲属类合计约82.6%,就业类约9.1%。 公民直系亲属是最突出的类别。
  • 柬埔寨:亲属类合计约92.2%,就业类约4.4%。 这个年度的亲属路径占比尤其高。

这里的「就业类别」也包含主申请人的随行配偶和子女,且包括 EB-4、EB-5 等,并不等于每个人都是靠自己的工作技能拿绿卡;「公民直系亲属」也不能直接翻译成「嫁娶美国人」。一年的数据可以说明当年的结构,不能证明每年比例都一样,更不能拿来给整个民族贴标签。

二、亲属移民:不是只有结婚,更不是「有亲戚就能办」

亲属路径分两大块。

美国公民直系亲属主要包括公民的配偶、符合条件的未满21岁未婚子女,以及年满21岁的公民的父母;符合规定的收养类别也在其中。这一大类没有年度数量配额,但关系真实性、可入境资格、经济担保及具体程序仍然要审。

亲属优先类别包括:

  • F1:美国公民的成年未婚子女;
  • F2A:永久居民的配偶及未满21岁未婚子女;
  • F2B: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
  • F3: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
  • F4:年满21岁的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

绿卡持有人不能直接担保父母或兄弟姐妹。 叔叔、姑姑、表兄弟、朋友也不能仅凭这种关系提交亲属移民申请。优先类别受年度配额和排期约束,不能把「家人在美国」理解为「很快就能来」。国务院亲属移民说明

这也解释了一种跨代现象:第一代通过难民、就业或其他方式取得身份,后来归化为公民,下一代或其他亲属通过家庭类别获卡。社区的历史起点,与今天发绿卡的法律依据,可能完全不同。

三、韩国:就业移民在年度数据中更突出,但不能简单理解为「人人都是高学历人才」

韩国出生者2024财年就业类8,500人,比两类亲属合计6,520人更多。这说明,在该年度,职业和其他就业优先类别是一个特别重要的板块。

实际法律路径包括 EB-1、EB-2、EB-3、EB-4 和 EB-5;其中通常被讨论的是:

  • **EB-1:**杰出人才、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符合条件的跨国企业高管或经理。不是有一个漂亮职称就够。
  • **EB-2:**高等学位专业人员或特殊能力人士,通常需要雇主及劳工证;符合国家利益豁免(NIW)条件时可以不依赖雇主担保。
  • **EB-3:**专业人员、技术工人,以及符合要求的非季节性其他工人。通常需要真实的永久全职职位、雇主申请和劳工证;不能因为岗位看起来不要求高学历,就理解为买个职位能获卡。
  • **EB-5:**符合投资和就业创造等条件的投资移民,不等于买房拿绿卡。

留学、OPT、H-1B 或跨国公司 L-1 调派,可以出现在个人经历里,但它们本身不是绿卡。是否能继续走到永久居民,要看独立的移民资格、雇主是否推进、证据和排期。国务院职业移民说明

不能从这张大类表断言韩国人主要靠 EB-2、EB-3 或 EB-5 中的哪一项。 更不能忽略其亲属移民也占约43.2%。

四、越南:历史难民背景很重要,但今天发绿卡主要靠亲属

越南移民社区的形成,不能绕开1970年代以后的人道接收与难民安置。1975年的《印度支那移民与难民援助法》就明确涉及逃离越南或柬埔寨的人。法案原文

但看2024财年,越南出生者亲属类33,980人,占约86.9%;「难民及庇护者调整」为公布值80人,约0.2%。所以说「越南人现在主要通过难民或庇护拿绿卡」,不符合这个年度的数据。

更准确的说法是:历史人道移民是社区形成的重要背景,而当前年度的家庭团聚是新增绿卡主流。 就业类4,830人也不能忽略,EB-2、EB-3、EB-5 等法律上都可能适用,但本表不能把这4,830人进一步分成具体项目。

也不要把旧的越南人道项目当作今天仍可随时报名的常规通道;历史项目的对象、时间和条件都有边界。

五、泰国:公民直系亲属最突出,别把出生地当族裔

泰国出生者2024财年公民直系亲属4,290人,单这一项就约79.6%;加上亲属优先类别,亲属路径约82.6%。

这确实说明家庭关系在当年新增绿卡中非常重要,但不能推出「大部分泰国人都是婚姻移民」:公民直系亲属还包含父母和子女等,表10没有把这些关系逐项拆开。

就业类490人;难民及庇护者调整300人,约5.6%;DV类别150人。后两项也应如实列出,而不是把所有人都塞进婚姻和工作两个框里。

特别要注意:「泰国出生」不等于「泰国国籍」或「泰族」。 因此不能用这300人断言泰国公民普遍通过庇护或难民来美,也不能在没有进一步资料时擅自给他们指定族群或难民营背景。

六、柬埔寨:历史难民社区与当前亲属团聚,要分开讲

柬埔寨与越南一样,有重要的历史难民移民背景。但2024财年,柬埔寨出生者的两类亲属合计2,700人,占约92.2%;就业130人;难民及庇护者调整公布值20人。

因此,当年的结论很明确:亲属团聚是新增绿卡的主体,不能把历史难民背景直接改写成「今天主要靠庇护」。

同样,社区规模、收入、教育背景不是一条法定移民类别。没有数据就不能猜「柬埔寨人主要走低技能雇主」「年轻人主要走 SIJ」。可以讲这些类别存在,也必须讲资格,但不能编造使用比例。

七、庇护和难民:都是实在的绿卡路径,不能回避,也不能混为一谈

**庇护(asylum)**主要面向已经在美国或抵达美国的人。申请人需要证明过去遭受迫害,或有充分根据担心将来遭受迫害,而且迫害与法定理由相关:种族、宗教、国籍、特定社会群体成员身份或政治观点。

一般应在最后一次抵美后一年内申请;符合改变情势或特殊情势的例外时,仍须在合理期间内提出。其他法定禁止事由、入境相关规则和程序限制也可能影响资格。贫穷、想找工作、觉得生活不如意,本身不是庇护理由。 国籍来自这四个国家中的任何一个,既不自动符合,也不自动排除庇护。USCIS 庇护说明

难民(refugee)接收则是另一套通常在境外进行的认定和安置程序,不是拿旅游签证抵美后给自己换一个「难民」称呼。能否获得转介、实际接收与安置,还受当时项目政策、审查和接收安排影响;有历史难民背景不等于现在人人都能进同一项目。

获庇护者可以申请绿卡,难民入境后依法需要申请调整身份。批准绿卡时,通常须满足获庇护或以难民身份入境后累计至少一年符合要求的实际在美时间;不要把它简化成「递交满一年就自动发卡」。USCIS的现行说明将这一年要求放在审理批准时核查,获庇护者可以在达到周年前提交,但未满足要求不能批准;难民依法应在入境一年后申请。获庇护者绿卡 · 实际居留时间政策

统计中的「难民及庇护者调整」,统计的是当年在这些类别下获绿卡的人,不是当年递交庇护、获庇护或首次难民入境的人。申请数量、获批率与获绿卡数量不能互相替代。

八、SIJ:不是敏感词,但也不是「未成年就能办绿卡」

SIJ 全称 Special Immigrant Juvenile,中文通常称特殊移民青少年身份。它是保护符合条件青少年的法定类别,绿卡名额放在 EB-4 内;虽然统计上归入就业优先大类,却不需要拿一份工作去证明资格。

基本门槛包括:

  1. 人在美国;递交 I-360 时未满21岁,申请和审理时均未婚。
  2. 美国有管辖权的州青少年法院作出符合要求的监护、安置或依附法院裁定。
  3. 法院认定,因虐待、遗弃、忽视或州法承认的类似原因,无法与一方或双方父母重新团聚。
  4. 法院认定,返回国籍国或最后惯常居住国不符合青少年的最佳利益。
  5. 满足 USCIS 的同意等要求;部分涉及联邦看护安排的案件还需要额外同意。USCIS SIJ 资格规则

「未满21岁」只是联邦递件年龄门槛,州法院是否还有管辖权可能更早截止。有州法院裁定,不等于 USCIS 已批 I-360;I-360 获批,也不等于立即拿绿卡,仍有单独的身份调整要求、可入境资格与 EB-4 名额等待。不能把获批申请、留美身份、工作许可和绿卡四件事揉成一个承诺。SIJ 身份调整规则

还有一条特别重要:通过 SIJ 获得身份的人,不能因此为任何一方亲生父母取得移民利益,包括没有被认定存在虐待或遗弃问题的另一方;以后入籍也不能用这种方式反过来担保亲生父母。USCIS SIJ 说明

所以 SIJ 确实是四国出生者可能使用的路径,不能假装不存在。但本次所用表10没有单列 SIJ 的国别人数,而且 SIJ 已包含在就业大类里,不能另加一次。没有进一步国别细分证据,就不能说「韩国人」「越南人」或「柬埔寨人」主要靠 SIJ。父母离婚、孩子出国读书或家里经济困难,也不自动满足这些条件;必须是真实事实与合格裁定,而不是为移民包装一个家庭故事。

九、DV 抽签等其他路径:存在,但不是四国共同的大头

2024财年表中,泰国出生者有150人、柬埔寨出生者70人通过DV类别获卡。韩国10人、越南0人的公布值,并不能用来判断这些出生国当年或现在是否一般符合抽签资格:还可能涉及配偶或父母出生地等有限的归属例外及统计舍入。

DV资格看相应年度说明和通常的出生地归属规则,不是换一本护照或搬到另一国就能改变。 被抽中也不保证签证;还要满足教育或工作经历等要求、完成程序并在该财政年度期限内获签。本问答不把已经结束的年度名单冒充2026年10月正在适用的报名名单。国务院 DV 年度说明入口

此外,符合条件的人可能使用宗教工作者、犯罪或人口贩运受害者相关身份后的调整等类别,但这些都是事实特定的制度,不能没有国别数据就称为四国主流。

十、现实中的难度:有一条路径,不等于有一张绿卡等着你

  • **亲属类:**先看关系是否属于法律允许担保的范围;优先类别还可能等待多年。真实婚姻、公民子女或在美亲戚都不是对所有身份问题的万能修复。
  • **就业类:**真实职位、雇主持续配合、劳工证或豁免标准、资金或能力证据,以及排期,缺一项都可能卡住;没有依据不能把中介广告当成国别主流。
  • **庇护:**必须满足迫害及法定关联要求,程序和证据负担真实存在;提交申请不保证批准,更不保证最后拿卡。
  • **SIJ:**州法院与联邦审查是不同环节,年龄、婚姻状态、事实、管辖权、身份调整和名额等待叠在一起;不是一般性的「送孩子去美国」方案。

排期应查对应月份的国务院签证公告;在美递交身份调整,还要查 USCIS 当月允许使用哪张表。本问答不承诺具体等待年数,也不把2024年的获卡结构当成2026年的办理速度。国务院签证公告入口

一句话回答

按本次核实的2024财年数据,韩国出生者以就业类获卡最多,越南、泰国和柬埔寨出生者以亲属类为主。越南和柬埔寨的历史难民背景很重要,但不等于今天主要靠难民或庇护;庇护和 SIJ 都是实际存在的法定路径,不能回避,也不能没有证据就认定为某一国的主流。

真正决定一个人能否拿卡的,是家庭关系、工作或投资资格、迫害事实、青少年保护条件以及相应程序,而不是「他是哪国人」。


本问答于2026年10月20日整理,属于公开资料专题分析,不是读者个案记录,也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年度人数来自 OHSS 2024财年表10(页面更新于2026年6月16日)及其官方 Excel。法律资格依据文内所列官方说明;这不是对当日全部行政限制、法院命令或受理安排的逐项保证,具体办理须核对届时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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